网站首页
|
在线充值
|
客服中心
|
会员专区
|
站点地图
婴儿起名
|
产品取名
诸葛神签
|
公司测名
|
中华风水
百 家 姓
|
网络域名
|
个性网名
|
历史今天
公司起名
|
起英文名
个人测名
|
测英文名
|
测 八 字
阴 阳 历
|
姓名学堂
|
名字趣闻
|
现代命名
藏 头 诗
|
历史今天
查 名 人
|
经 纬 度
|
看 吉 日
粤语发音
|
字典频道
|
词典频道
成人改名
设计图章
|
贴 吧
找 同 名
|
查 生 日
|
公司查询
成语频道
|
诗词频道
|
谜语频道
现代命名
周易常识
姓名学堂
名字趣闻
现代命名
个性签名
中华风水
历史今天
综合分类 >>
搜索历史发生的事
位置:
逸名网
>>
逸名资讯
>>
历史上的今天
>> 正文
魏京生被判期有期徒刑14年(1995年)
2006-11-15 18:33:00 来源:
逸名网
进入贴吧参与讨论
1995年12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魏京生案,以阴谋颠覆政府罪,一审依法判处魏京生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魏京生早在1979年就因向外国人提供我国重要军事情报,并公开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煽动活动,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魏京生在1993年9月14日被依法假释。在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期间,魏京生又进行阴谋颠覆政府的活动。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批准,北京市公安局于1995年11月21日依法逮捕了魏京生。 魏京生案经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于11月23日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审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于12月1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魏京生从事阴谋颠覆政府的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应依法予以处罚。 法庭审理查明,魏京生为达到阴谋颠覆政府的目的,策划并制定了行动计划,包括建立金融机构筹集经费,以便“从资金方面支持民运活动”,买下几家报纸,开办组织文化活动的公司,组织一些非政府的画展、演出、出版等活动,以建立宣传联络和活动阵地等,图谋“掀起足以动摇现政权的风波”。魏京生积极组织实施上述计划,为筹建所谓“民运银行”,买下了北京市某城市信用社的12.5%的股份,还将他亲笔书写的《需要帮助的项目简介》交给境外某组织负责人,并索要数10万美元作为活动经费。他还以其弟名义在香港注册“生涛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在北京筹办画展,企图形成对他有利的“力量和组织”。魏京生还积极秘密串联境内外某些人,研究所谓斗争策略,策划将非法组织势力联合起来,“蓄势待发”,为阴谋颠覆政府作组织上的准备。魏京生还通过非法渠道在境外发表了大量攻击中国政府,污蔑、诋毁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鼓吹西藏独立的文章,与境外敌视中国的力量和组织相呼应,为推翻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分裂国家制造舆论。 法庭出示了魏京生书写的《需要帮助的项目简介》和在境外发表的大量文章、手稿等书证,宣读了证人的证言。魏京生对法庭认定的事实供认不讳。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二条、第五十二条及第六十条的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魏京生委托其亲属聘请的律师,在法庭上为魏京生作了辩护。魏京生也为自己作了充分的辩护。法庭辩论结束后,魏京生作了最后陈述。
上一篇
:
中国现代话剧奠基人曹禺逝世(1996年)
下一篇:
福州一台资企业发生特大火灾 死伤68人(1993年)
历史
发生的事
更多>>
【
打印此文
】
【
加入收藏
】
【
关闭窗口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帮助中心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意见与建议
|
诚邀加盟
|
逸名吧
|
在线支付
|
广告服务
Copyrights
©
2009 unam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逸名网 当前版本:V3.2
法律顾问: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王煜 律师
技术支持:武汉逸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027-82831088 82822002
ICP备案:鄂ICP备050157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