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在线充值
|
客服中心
|
会员专区
|
站点地图
婴儿起名
|
产品取名
诸葛神签
|
公司测名
|
中华风水
百 家 姓
|
网络域名
|
个性网名
|
历史今天
公司起名
|
起英文名
个人测名
|
测英文名
|
测 八 字
阴 阳 历
|
姓名学堂
|
名字趣闻
|
现代命名
藏 头 诗
|
历史今天
查 名 人
|
经 纬 度
|
看 吉 日
粤语发音
|
字典频道
|
词典频道
成人改名
设计图章
|
贴 吧
找 同 名
|
查 生 日
|
公司查询
成语频道
|
诗词频道
|
谜语频道
现代命名
周易常识
姓名学堂
名字趣闻
现代命名
个性签名
中华风水
历史今天
综合分类 >>
搜索历史发生的事
位置:
逸名网
>>
逸名资讯
>>
历史上的今天
>> 正文
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被判死缓(2003年)
2006-11-15 18:27:00 来源:
逸名网
进入贴吧参与讨论
2003年5月9日,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受贿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李嘉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00年7月,被告人李嘉廷在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子李勃(另案处理)收受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810万余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嘉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子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有揭发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现,并提供线索,对相关案件的侦破起了重要作用,认罪悔罪,赃款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上一篇
:
“墨西哥独立之父”伊达尔哥诞辰(1753年)
下一篇:
国务院公布施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
历史
发生的事
更多>>
【
打印此文
】
【
加入收藏
】
【
关闭窗口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帮助中心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意见与建议
|
诚邀加盟
|
逸名吧
|
在线支付
|
广告服务
Copyrights
©
2009 unam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逸名网 当前版本:V3.2
法律顾问: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王煜 律师
技术支持:武汉逸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027-82831088 82822002
ICP备案:鄂ICP备050157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