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义 2009年9月18日,河北省人民法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河北省最大一起涉黑案进行二审宣判,张宝义(系电视连续剧《征服》刘华强原型张宝林的弟弟)、高跃辉、何丕东等10人被判处死刑,谭永波等4人被判处死缓,另有8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
该团伙组织实施违法犯罪38起,造成10人死亡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2003年2月以来,被告人张宝义先后纠集被告人高跃辉、何丕东、谭永波、刘谊、殷岩等人,逐步形成以张宝义为首的犯罪组织,采取暴力和其他非法手段聚敛钱财,支持该组织的活动。该组织非法控制了石家庄至保定、张家口、临清等多条托运线路,以及石家庄胜利北街货运中心、火车站行李房、向阳街运输六场部分货运业务,仅非法经营“大和托运站”,强行抬高运费就给众多客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经济管理秩序。
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38起,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造成10人死亡,重伤和轻伤20余人,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极大危害,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并插手经济纠纷,代替司法行政,破坏国家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的影响。 本案共98名被告人,涉及故意杀人等19个罪名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罪,分别对张宝义、高跃辉、何丕东、刘伦涛、李卿、张国、殷岩、张志玉数罪并罚,决定对该8名被告人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杜景龙、李以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对被告人谭永波、刘谊、秦永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志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8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
一审判决后,张宝义等41名被告人提出上诉。河北省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维持了原审对张宝义等10人的死刑判决,依法核准了原审对谭永波等4人的死缓判决。根据有关规定,对张宝义等10人的死刑判决,河北省法院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据河北省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张宝义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河北省判处的最大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本案共98名被告人,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等19个罪名,涉及犯罪及违法事实68起。在量刑时,法院对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依法应当重判的坚决重判,以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和鼓舞广大人民群众,推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