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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晖(Zhang Chunhui,1983年3月14日-)出生于广州,现时效力香港甲组足球联赛球队南华,并凭其实力迅速成为该队的正选守门员。之前,曾先后效力过广州吉利、香雪制药、福建和流浪。
在2006-07年度球季,甲组联赛第二循环南华对香雪晨曦的比赛中,救出了晨曦大量有威胁的打门,南华全场处于劣势下仍能保持不失,最终南华以1-0险胜,这是张春晖被公认全年打得最好的比赛。
由香港足球总会举行的“2006/07香港足球总会 now TV 香港足球明星选举”中,成为被投选次数第二高的球员。
在2007年5月,首度入选香港足球代表队。
2008年3月,首度以本地球员身份代表南华出战亚洲足协杯。
张春晖于2007年12月19日凌晨在湾仔登龙街一间酒吧消遣时,因队友邓景煌与人发生争执,期间张春晖殴打起脚猛踢一名倒地青年,被警员拘捕,事后因涉嫌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被扣查。2008年7月8日,在东区法院被判监禁8个月。主任裁判官邓立泰判刑时指出,本案的袭击是残酷、令人毛骨悚然的,当日警方到场时,被告仍继续用脚踩受害人的头部多次,令受害人伤势严重,事后更意图逃走,行为不负责任。邓官说,本案的量刑起点是一年监禁,考虑到被告认罪才作出适量扣减,且被告品格良好,热衷足球事业,受酒精影响下才犯案及愿意赔偿事主五千元,最后减刑至八个月。南华足球队足主罗杰承表示会尊重张春晖刑满后的意愿,如他仍希望为南华效力,会考虑他的当时的态度及身体状态,尽量给予他机会及帮助。
张春晖出狱后很快便向南华归队,并且于2008年12月14日对康宏晨曦的比赛中,6个月来首度为南华在甲组正选上阵,最终球队大胜7-0。
邓景煌在2008年12月出版的《飞马的快乐足球──一人一故事》一书中透露,“我和张春晖都喝醉了,迷糊中我听见有争吵声,自己也不知道说了什么,或做了什么,跟着有人动手,队友张春晖就挡在我前面,跟人打架……令我最感动和难过的,是由始至终,对球会,对传媒,对球迷,对任何人,张春晖从来没有说过半句埋怨我的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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