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峰民(1977年10月29日-)为台湾的棒球选手之一,曾效力中华职棒La New熊,守备位置为捕手。
由于近年来经常入选中华成棒队,因此目前与叶君璋、高志纲并列台湾现役三大捕手。
假球案
2010年3月9日,因涉嫌打假球,遭板桥地检署起诉,具体求刑有期徒刑1年6个月,遭La New熊队开除。2011年3月29日,经法院审理,地方法院与高等法院皆以证据不足,判决无罪定谳。
经历
- 台中市忠孝国小少棒队
- 屏东县美和中学青少棒队
- 屏东县美和中学青棒队
- 合作金库棒球队
- 陆光棒球队
- 台湾大联盟嘉南勇士(1999年-2002年)
- 中华职棒第一金刚(2003年)
- 中华职棒La New熊(2004年-2010年3月9日)
职棒生涯成绩
特殊事迹
- [1]2010年3月9日中华职棒热身赛傍晚进行同时遭检方起诉一年半刑期,而此时陈依然在场中比赛,被戏称为第一个有引退赛的涉赌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