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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秦志晖 | 别名: 网名:秦火火 | |
籍贯: 湖南 | 出生地: 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 | |
性别: 男 | 国籍: 中国 | |
出生年月: 1983年 | 职业: 尔玛公司员工 |
第一次出现在微博上,是在2010年。秦志晖在微博上注册了“中国秦火火”的ID,这是他第一个微博账户。
2011年的五六月份,秦志晖想出一个办法来营销自己。他穿了一件白色T恤衫,胸前贴了一个广告:我是中国秦火火,请大家关注我。他专门来到人群密集的北京一号线和五号线地铁车厢推介,活动初步达到了目的。
后来,秦志晖又发现了一个更能增长粉丝的方法。在7·23动车事故之后,“中国秦火火”发了一条微博说,在7·23事故中遇难的意大利籍旅客家属获赔3000万欧元。随后,这条消息的内容被铁道部驳斥。
这条微博只存在了两小时,之后“中国秦火火”被销号。据秦志晖统计,两个多小时里微博被转发了12000多次,粉丝涨1500多名。
此后,秦志晖又注册了中华秦火火、华夏秦火火、炎黄秦火火等11个微博账户。在被警方抓获之时,还剩下“江淮秦火火”在运作。[2]
30岁(2013年)的秦志晖在网上使用一系列名称中都带“秦火火”三个字的网络ID,就中国一些重大事件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引起众多网民关注。
? 他在高铁动车事故中发布很多“内幕消息”,使不少民众丧失对高铁安全的信任。
? 在中国红十字会的“郭美美”丑闻中,他发布的一些言论导致民众对中国红十字的信任一落千丈。
? 他还致力于调查在中国一直被视为道德楷模的人物包括张海迪、雷锋,被“公共知识分子”和民间舆论奉为网络新势力。[3]
辟谣:2011年8月21日11时20分,铁道部回应称,网传在“7·23”事故中遇难的意大利籍旅客获赔三千万欧元一事纯属谣言,并再次重申,对此次事故中遇难的外籍旅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与中国籍遇难旅客实行同一赔偿救助标准。
制造谣言原因:秦火火承认,道听途说中国人和外国人的赔偿不同,外国人比中国人的赔偿高,就虚构了向意大利籍乘客赔偿3000万欧元的谣言,他觉得要是中国人和外国人不一样,也太可恶了[4] 。
辟谣:2011年9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对此事调查发现,北京、天津等地的公务员均表示,没有听说过红十字会通过民政部门发文件要求公务员和企业职工按工作年限捐款的事情。
制造谣言原因:秦火火在接受外媒采访时讲,他就是要用这种手段来发泄自己的不满。
辟谣:央视著名主持人董路通过微博分析并否定了秦火火的说法:“李双江夫妇视频中所穿的军装为中国人民解放军2007版军服。从这点可看出不可能是2006年录制的节目。”此外,董路还通过节目中李双江“我今年71岁”等话语推断,该期节目确实是在2010年底至2011年初间录制的(李双江出生于1939年)。
制造谣言原因:秦火火承认,整个事件都是他从网络搜集到的信息编造的。秦火火称,百度百科和维基百科上查询得知,李天一1991年出生。“我就想他怎么会是未成年人呢?而且我记得我之前还看过梦鸽曾经说过儿子是生于1991年的。”此外,秦火火承认,他用李双江和李天一两个人的照片进行对比,发现他们长得不像,于是我就觉得他不是李双江亲生的,我就把两张照片发到网上,让大家看看。
警方通过侦查,一个以“秦火火”、“立二拆四”为首,专门通过互联网策划制造网络事件,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牟取暴利的网络推手公司浮出水面。
为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非法牟取更多利益,秦、杨等人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网络名人。
秦志晖还被指与他人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少数“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制造事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
秦志晖、杨秀宇二人对所做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二人已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3][5]
在被警方抓获后,秦火火告诉办案民警,他初步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他以前只觉得一条微博只是造谣,很享受那种受追捧的喜悦。但这些造谣的确带来了负能量,“我今后要多传播正能量的东西,给后代积点阴德”。
办案民警介绍,2011年以来,秦志晖用过“中国秦火火”等12个后缀为“秦火火”的网名,其中11个因造谣传谣被封,现用网名为“江淮秦火火”。民警调查时,“秦火火”还面露得意,细数自己的微博,显得颇有成就感。被问及为什么要造这么多谣言,秦志晖说,就是为了“享受被追捧的滋味”,“尽快提高关注度和知名度,就会有出版社找上门,为出书铺路,以后失业了也有钱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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