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伟,男,汉族,1944年3月生,辽宁新民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63年8月至1968年12月在东北工学院金属系学习。1968年12月至1973年9月任鞍钢三炼钢厂铸锭车间检验员,技术员,团支部书记。1973年9月至1976年4月任鞍钢三炼钢厂宣传科副科长。1976年4月至1980年7月任鞍山市委办公厅综合处干事。1980年7月至1982年1月任鞍山市委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1982年1月至1983年7月任鞍山市高压容器厂党委副书记。1983年7月至1985年10月任鞍山市委政研室副主任。1985年10月至1988年8月任鞍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1988年8月至1990年7月任鞍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0年7月至1993年1月任鞍山市委副书记。1993年1月至1994年2月任鞍山市委副书记兼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994年2月至1995年5月任鞍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1995年5月至1997年11月任鞍山市委书记。1997年11月至1998年4月任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1998年4月任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