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方仁,男,汉族,1936年1月生,陕西武功人。195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1年8月参加工作。沈阳建筑材料工业学院硅酸盐专业毕业,大专文化,工程师。1951年8月至1952年9月为总后军需生产部3513厂工人。1952年10月至1956年6月为总后军需生产部3513厂材料员。1956年7月至1958年8月任总后军需生产部3513厂计划调度员。1958年9月至1962年7月在沈阳建筑材料工业学院硅酸盐专业(大专班)学习。1962年8月至1971年6月任总后军需生产部3525厂技术员、值班长。1971年7月至1972年8月任总后军需生产部3525厂车间副主任。1972年9月至1977年5月任总后军需生产部3525厂技术员。1977年6月至1980年3月任五机部5727厂(原总后3525厂)主持工作的车间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1980年4月至1981年11月任五机部5727厂副总工程师、厂党委监察委员会委员(兼)。1981年12月至1983年2月任兵器工业部5727厂副厂长、党委委员。1983年7月至1984年7月任江西省九江市委副书记。1984年8月至1985年5月任江西省九江市委书记兼九江市军分区第一政委。1985年6月至1993年2月任江西省委副书记。1993年2月至1993年5月任江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1993年6月任贵州省委书记、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中共第十三、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五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