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杰三,原名俊义。河南内黄人。华北大学肄业。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井店镇党支部书记,中共北平市委长辛店特派员、河北省委唐山市特派员、北平市委负责人、河南清丰简易师范学校教育长。1937年后,任中共濮内滑中心县委书记、冀南总战地委员会党团书记、冀南行政区参议会副议长兼党团书记、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副秘书长。1945年后,任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行政处处长、副秘书长,中共中央华北局副秘书长、秘书长兼统战部部长、顾问,第四届全国政协秘书长。是中共八大、十二大代表,中纪委委员,中顾委委员,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至五届全国政协常委。